近日,湖南省安鄉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無效婚姻糾紛案。在調解無效的情況下,法院判決原告李某(女)與被告鄒某(男)婚姻無效,對二人的同居關系依法予以解除,并根據當事人收入情況及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長出發,婚生子由鄒某撫養教育至成年,李某每年承擔撫養費3600元直至兒子成年。
2007年5月,李某與鄒某經自由戀愛后同居生活,李某在同居期間懷孕。因李某未達結婚年齡,遂用亡故表姐的身份證與鄒某辦了登記。同居期間,李某與鄒某感情不和,經常因家務煩事爭吵。2010年1月,李某起訴到法院,要求與鄒某離婚。
法院經審理認為,李某與鄒某未辦理結婚登記,鄒某結婚證對李某與鄒某沒有約束力,其二人婚姻無效,并根據法律規定作出上述判決。
上海離婚律師尤辰榮團隊專業致力于訴訟離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