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我國繼承法,我國繼承關系分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和第二順序繼承人,當第一順序繼承人放棄或者沒有的情況下由第二順序繼承人,那么姐妹關系屬于繼承關系嗎?妹妹可以繼承姐姐的財產嗎?
網友咨詢:
前不久,我姐姐、姐夫出了車禍,姐夫當場去世,姐姐雖經醫院搶救但終因傷勢過重去世。姐姐只有我一個親人,姐夫的母親還健在。姐姐、姐夫去世后,姐夫的母親占有了兩人的全部財產。請問,我有沒有權利繼承姐姐的遺產?
律師回復:
你有權利繼承姐姐的遺產。
繼承人分第一順序(配偶、子女、父母)和第二順序(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)。繼承開始后,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,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。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,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。
依照我國繼承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,夫妻一方去世,生存的一方可以繼承被繼承人的財產的一半,剩下的一半由被繼承人的配偶、子女、父母按份繼承。你姐夫先于你姐姐去世,他的遺產應先由你姐姐繼承一半,另一半由你姐姐和你姐夫的母親按份繼承。你姐姐繼承的一半,因你是姐姐的唯一繼承人,所以,應由你繼承。至于你姐姐與姐夫的母親按份繼承的那一部分,因你姐姐在遺產分割前去世,其繼承這筆遺產的權利就轉到她的繼承人,也就是你名下。所以,你既有權繼承你姐姐的遺產,也有權轉繼承你姐姐繼承你姐夫的遺產。